一、绩效考核制度
1、绩效管理
2、绩效管理制度
3、无绩效考核制度,应否发放绩效工资
4、未告知员工绩效考核制度,能否扣减绩效奖金
5、民主程序与告示程序
二、绩效设定与考核标准
1、单位在考核制度外,可以临时再设立新的考核方式吗
2、考核指标未按合同约定签字确认,能否作为考核标准
3、司法审查
4、考核指标的设定原则
5、考核指标
6、试用期员工
7、不胜任员工
三、绩效考核与绩效奖金及年终奖的发放
1、未约定发放标准和数额,是否需支付奖金
2、未约定发放条件,奖金该如何发放
3、年底前被离职,能否要求十三薪
4、公司是否需支付年度目标奖金
5、公司可否根据约定,不支付绩效奖金
6、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7、奖金建议
李晓敏
江三角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硕士,副教授。主要执业领域为劳动人事和社会保障法。
李晓敏律师具有法学与经济学背景,从事法律工作16年,曾在北京高校担任法学教师、工会劳动争议兼职调解员。李律师长期专注于劳动与社会保障法的理论和实务工作,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法律服务经验,尤为擅长为企业劳动用工风险管理提供法律培训服务、劳动规章制度合规审查、竞业限制制度设计与流程管理,以及为企业人力资源重组提供系统性法律解决方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