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法与证券法的精髓
1、刺激经济
2、股权激励
二、股权激励的主要目的
1、经营责任先到位
2、使经营者与公司利益站在同一战线
3、解除经营者养老后顾之忧
三、股权激励的基本原则
1、形成跳楼机制
2、考核兑现
3、开始走小步,小步不停步,稳步向前走
四、股权结构的关键点
1、反对一股独大
2、反对过度扩散
3、股权结构相对均衡
4、股权结构设计一定要充满活力
五、普通股与优先股的区别
六、股权设置的几种方式
1、国有法人股
2、社会法人股
3、社会公众股
4、自然人股
5、外资股
七、从岗位的性质激励设置股权
1、岗位股
2、经营者才能股
3、技术股
4、虚拟股份
5、自然人股
6、拖拉机持股
7、法人代持股
8、职工持股会
9、期股期权
10、股票增值权
王培荣
中国注册会计师、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吉林化工、沧州大化、北京科銳配电股份公司独立董事,众鑫律师事务所顾问。
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土地评估师、审计师资格 。曾在国家经贸委企业改革司、国家体改委生产体制司任副处长、处长,从事企业股份制改造和股份公司设立审批工作,多年来主要从事企业股份制改造、资产重组、公司设立、境内外股票发行等工作,有丰富的理论和实践经验。
主要指导并参与了中国石油股份公司、中国石化股份公司、首都机场、广深铁路等全国已有的51家境外上市公司的资产重组、公司设立、股票发行的工作,指导并参与近150多家中央直属企业的股份制改造、资产重组和公司设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