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会计法》对企业的影响
1、 责任体系的完备
2、 违法处罚力度的加强
3、 会计信息化方面的更高要求
4、 加强会计监督和内部控制
5、 提高违法成本
6、 有效遏制会计违法行为
7、 强化会计信息质量
8、 推动会计信息化和智能化
9、 促进财务共享服务与数字化转型
二、新《会计法》下公司、企业的应对措施
1、 深刻领会、切实把握新《会计法》精髓
2、 建立健全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和审计制度
3、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控制和审计
4、 强化信息化体系建设与信息化管理
5、 强调党对会计工作的领导
6、 提升企业内部管理效能和税务筹划技能
7、 引入财务管理软件和智能化工具
8、 提高会计人员法律素养、法规政策应用水平和沟通能力
9、 重视会计人员学习培训,提升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
10、增强会计人员诚实守信与勤勉
屠建清
高级会计师,中国杰出财税、审计、内控与风险管理专家。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商学院客座教授,北京大学博雅、元培工匠高级智库专家、客座教授,中国财税金牌讲师,国家高级企业培训师、管理咨询师,北京解税宝首席税务专家库成员,曾担任国有、民营企业副总经理、筹备上市和新三板挂牌企业财务总监兼总经理助理等高级管理18年、财务中层20年,兼任某会计师、税务师事务所副所长、企业管理顾问、财务顾问16年,特约审计12年。
2009年获“飞马金奖”等荣誉称号,2010年获“共和国建设功臣”等荣誉称号,2011年获“世界华人杰出创新人物”等荣誉称号,曾代表CFO、财务总监出席国际财联第41届世界联合大会,曾多次代表财务总监接受财政部《财会信报》采访。
获社会科学成果(财税类)3项,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论文120多篇,其中:获国际优秀论文10篇、箸作证书20多份、全国优秀论文一等奖10多篇。
主讲课程:财务、会计、税务、审计、内控、风管、预算、资本、非财、成本、PPP项目、会计技术职称考证辅导、企业管理等。
培训过杭钢集团、内蒙古神华准格尔能源集团(大型央企)、四川攀钢集团——宏舰重工机械(大型央企)、深圳周大福金业有限公司、中铁二十五局第四工程公司(央企)、上海众安保险互联网保险公司、山东威海威高集团、北京长久物流集团、南山控股集团、绿城集团、中国杉杉集团、茅台集团等上市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