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英盛问吧  >  福利
水的波光

职工福利费税前扣除如何规范到位?

水的波光 | 被浏览:556 | 2016-06-20 21:40:17
分享到:

全部回答 (1)

美人痣
美人痣
经验:422 2016-06-27 19:13:01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这一规定改变了之前福利费按照可在税前扣除的工资总额的14%计算扣除的规定,将预提扣除改为了据实扣除。但由于职工福利费的扣除范围较广,据实扣除也存在不规范的问题。那么,如何规范地在税前扣除职工福利费?结合现行政策,笔者建议如下。   全面掌握职工福利费财税核算范围   职工福利费是指企业通过举办集体福利设施、设立各种补贴、提供服务等形式,为职工改善和提高生活质量所提供的物质帮助。职工福利包括集体福利和个人福利两部分,以集体福利为主。集体福利有两个显著特点:一是免费或优待(包括低廉收费),带有补贴性;二是以消费的形式满足广大职工的共同需要,每个职工都有平等的使用权利,如职工宿舍、浴室、食堂等设施。个人福利主要是为个别职工的特殊生活困难提供必要的货币补贴,直接支付给困难者,如职工生活困难补助等。   财务方面,财政部《关于企业新旧财务制度衔接有关问题的通知》(财企[2008]34号)明确:(1)补充养老保险属于企业职工福利范畴,由企业缴费和个人缴费共同组成。(2)补充养老保险的企业缴费总额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从成本(费用)中列支。超出规定比例的部分,不得由企业负担,企业应当从职工个人工资中扣缴。个人缴费全部由个人负担。(3)对于建立补充养老保险之前已经离退休或者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内退而未纳入补充养老保险计划的职工,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其支付的养老费用,从管理费用中列支。
赞(0
帮助中心
老师问答榜
用户名回答数经验
问吧达人
用户名回答数经验
关于我们
免责声明
联系方式
帮助中心
会员权益
如何观看
忘记密码
常见问题
商务合作
渠道加盟
讲师合作
课程合作
客服 在线咨询客服
电话客服热线:400-666-4343
关注微信公众号
关注我们
每天好料不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