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英盛问吧  >  其他
zw78321

代通知金什么时候支付?劳动合同终止是不是只支付经济赔偿金?

zw78321 | 被浏览:306 | 2017-06-04 11:11:08
分享到:

全部回答 (1)

YS1471751822A4I0
YS1471751822A4I0
经验:293 2017-06-05 09:02:56
代通知金有两种,第一种北京市的“代通知金”是在《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中的第40条、第47条规定,是终止劳动合同代通知金。 终止劳动合同代通知金是指在劳动合同终止前,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的,应该支付没有提前通知的日期对应的工资的赔偿,这是一种赔偿责任。具体条文是《北京市劳动合同规定》第四十条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日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意向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经协商办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手续。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四十条规定,终止劳动合同未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的,以劳动者上月日平均工资为标准,每延迟1日支付劳动者1日工资的赔偿金。这是对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30天通知而造成员工的工资损失赔偿,其归责原则是以过错责任原则。
赞(1
帮助中心
老师问答榜
用户名回答数经验
问吧达人
用户名回答数经验
关于我们
免责声明
联系方式
帮助中心
会员权益
如何观看
忘记密码
常见问题
商务合作
渠道加盟
讲师合作
课程合作
客服 在线咨询客服
电话客服热线:400-666-4343
关注微信公众号
关注我们
每天好料不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