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英盛问吧  >  生产管理综合
曾经很美

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主要负责人未履行安全全生产法规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曾经很美 | 被浏览:486 | 2016-05-17 02:21:37
分享到:

全部回答 (1)

梦里花
梦里花
经验:439 2016-06-06 04:58:18
第九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处以罚款:   (一)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三十的罚款;   (二)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四十的罚款;   (三)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的罚款;   (四)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八十的罚款。
赞(0
帮助中心
老师问答榜
用户名回答数经验
问吧达人
用户名回答数经验
关于我们
免责声明
联系方式
帮助中心
会员权益
如何观看
忘记密码
常见问题
商务合作
渠道加盟
讲师合作
课程合作
客服 在线咨询客服
电话客服热线:400-666-4343
关注微信公众号
关注我们
每天好料不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