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税收不可转嫁,合同决定承担
二、不该缴的税,10年后也能找税务局退
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经侦、税务,到底谁说了算
四、减税降费,业务决定税收,合同决定税负
五、税务局用“实质重于形式”有时候也不管用
六、发生销售退回,已交的税,可以找税务局退
七、虚开发票、失控发票,税务不一定有证据
八、公司破产了,该缴的税同样得交
九、税务稽查处罚,是有程序要求的,否则……
十、股东从公司借款,既不还,又未用于经营就得缴税
马昌尧
财税培训、财税咨询专家。是中国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税务筹划师、成本分析师。曾服务于五强集团、晟通国际、华泰重工、兰天集团等知名企业。具有丰富的实战管理经验和宽广的知识面,演讲和培训倍受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