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酬管理办法八个要点】
一、薪酬管理适用范围
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各项目部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二、录用
根据发展战略、生产经营计划和组织机构的变更等,结合实际发展需要、人工成本管控要求制定人力资源规划,规划需经总经理审批作为人事录用的准则。
三、工资薪酬
薪资原则:员工薪金是以社会经济水平、公司支薪能力以及个 人工作能力、工作经验、工龄、学历等作为依据发放。
四、休假及请假
员工除法定的公休日、休假日外还享有以下带薪假日(婚假:3天+晚婚7天;丧假:3天;产假:14周)
五、保密
1、不得泄露业务或职务上的机密,员工所掌握的有关公司、项目的信息、资料和技术成果,未经许可,不得向其它任何人公开或透露。
六、考核和奖励
1、试用考核:员工试用期间由试用部门主管负责考核,期满考核合格者,填写《试用人员考核表》经总(副总)经理批准后正式录用。
2、平时考核:由各部门、分管经理依照《绩效工资考核管理办法》,具体执行。
3、部门主管以下人员的考核结果由各部门保存,作为确定薪酬、培养晋升的重要依据。部门主管以上人员的考核结果由副总经理保存,作为确定部门业绩、奖励的依据。
4、日常奖励:对于在当月工作突出、表现优异的员工可在绩效工资中给予适当奖励。
5、年终奖励:由分管经理对当年表现突出的业务人员、管理人员,对其工作业绩予以核算、评定,确定年终奖励金额,报总经理批准后,作为年终奖励发放依据。
七、培训
为提高员工业务、知识技能及发挥其潜能,使公司人力资源能适应公司日益迅速发展的需要,公司组织各类教育培训活动,被指定员工,不得无故缺席,确有特殊原因,应按有关请假制度执行。
八、辞职及辞退
员工因故不能继续工作时,应填写书面离职申请,一般员工经部门主管、分管经理核准;主管以上员工须经副总经理、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手续。并视需要,由人事管理人员开具《离职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