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薪资管理制度】
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鼓励多劳多得、竞争上岗,同时兼顾公平。为防止员工工资两极分化,故此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实行高薪较低提成、低薪较高提成的方法。
总 则
(一)为了合理确定公司员工的薪资,完善公司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所有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本着“以岗定职、以职定薪、绩效考核”的原则,确定员工的薪资。
(二)公司薪资标准随公司经营效益、社会薪资水平、物价指数变化以及个人所承担的责任、所做的工作量及成效等因素进行相应调整。
(三)本制度适用于扬州公司所有员工。
二、 薪资的构成
(一)公司员工的薪资由底薪、提成两部分构成。
(二)员工底薪工资与员工所在岗位挂钩,是任职资格、工作责任在薪资中的体现。
(三)提成的发放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公司经营运作状况。
三薪资的确定与相应变动
(一)公司根据员工所聘岗位、工作职责、工作能力、工作表现、工作业绩和贡献的大小,兼顾其工作经验、学历、职称等综合因素确定其相应的薪资级别。对同一职位的员工要根据其工作职能分类和工作性质的不同确定不同的薪资级别。
(二)员工调整工作岗位后根据其新的岗位和职责,确定相应的薪资级别。
四、薪资的具体计算方式
(一)计算公式:员工薪资=底薪+提成。
(二)底薪以员工入职时与公司约定的工资金额为准。职位变动后,以劳动合同变更的补充协议中的相关规定为准。
(三)提成的计算方式如下:
1.公司每完成一个案子,且已按最初预算达到公司基本利润(公司基本利润一般为*成)时,各个部门参与此案的相关员工依据一定的比例从该工程的毛利润中提取相应提成。该提成的发放时间与节点以甲方支付我司工程款的时间与节点为准。
毛利润=与甲方签署合同的合同价-与工班签署合同的合同价
(2)员工提取提成的比例确定方式为:
业务部共2%。
设计部共1%。
2.公司接手的案子没有达到最初预算的基本利润,但还没有导致公司亏损的情况下,员工不予发放提成。
3.若公司接手的案子最终决算为负值,即赔钱的情况下,查究相关部门相关人员的责任。若责任能落实到个人,则由个人来承担责任,依公司亏损金额按一定比例进行赔偿。若责任不明,则由公司所有相关参与人员集体对公司亏损金额按比例进行赔偿。
五、 附则
(一)本制度报经总经理室批准后执行。
(二)本制度由总经理批准后开始生效。